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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监督力度 提高监督实效 -潮安区检察院执检科成功监督收监两名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社区矫正人员
时间:2017-10-09 16:54: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中,潮安区院刑事执行检察科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近日,成功监督收监两名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社区矫正人员,有效维护了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创新方式,提高监督能力

  在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中,潮安区检察院执检科创新工作方式,在每年两次的全覆盖常规走访检察的基础上,对在常规检察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司法所进行不定期的突击监督检察,重点对社区矫正人员可能违法违规甚至犯罪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系统的排查和清理,增强监督针对性,拓宽发现问题线索的渠道,有效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能力。

  今年初,在对彩塘司法所的不定期监督检察中发现,彩塘镇社区矫正人员陈培杰、许林楷在社区矫正期间,多次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并受过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潮安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认为,社区矫正人员陈培杰、许林楷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情节严重,继续进行社区矫正难以达到惩治犯罪的效果,有必要建议对其收监执行原刑罚。

  二、多方联动,增强监督力度

  在发现上述问题后,潮安区检察院执检科立即开展调查,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调取陈培杰、许林楷在社区矫正期间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据材料,到彩塘镇司法所调取陈培杰、许林楷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记录,完善建议收监的证据材料。随后,向区司法局发出检察意见书,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及时提请潮安区人民法院撤销陈培杰、许林楷的缓刑,收监执行。潮安区检察院执检科及时跟进监督,2017年3月13日,潮安区人民法院对社区矫正人员陈培杰、许林楷依法做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裁定。

  三、跟踪落实,确保监督成效

  检察意见书发出后,潮安区院执检科及时跟进,监督落实各环节的执行措施。主动积极协调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围绕对陈培杰、许林楷收监执行这一案件,从检察意见书的发出,司法行政机关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法院做出裁定交付执行,司法行政机关商请公安机关执行,到公安机关执行法院的裁定等环节,步步跟进,环环监督,确保检察建议得到落实。2017年4月17日,公安机关将陈培杰、许林楷抓捕收监,取得较好的监督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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