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3月25日在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余键平
各位代表:
我代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协调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积极参与平安潮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潮安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及时、有效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66件1047人,审查起诉748件1146人,经审查,批准(决定)逮捕729件996人,向法院提起公诉824件1241人(含去年积存),移送上级院及其他院审查起诉28件61人。批准逮捕人数占全市56.7%,公诉案件审结人数占全市61.6%,公诉案件审结率99.5%。
突出重点领域打击,加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严惩制假售假、危害食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和涉农犯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化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3件17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2件6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件2件2人,电信诈骗案件2件9人。积极参与“雷霆扫毒”行动,共批捕 “黄、赌、毒”案件235件328人,起诉217件317人,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85件;接待群众来访157人次;受理举报线索117件,审查后均按有关规定全部分流处理。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对35件轻微刑事案件,按新刑诉法的相关规定适用了刑事和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为目标,在全区设立9个法律服务工作站,积极探索法律监督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的新路子。结合“潮安博大公司食品案”,联合区食品协会开展以“诚信经营”为主题的法制讲座,同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观摩该案的庭审活动,以案释法,教育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引导广大企业家学法、知法、守法。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突出重点,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重点查办涉及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件14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7件11人,大要案4件8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3件3人,要案1件1人。
扎实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大力推进检察官“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的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多内容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共开展警示教育40场次,接受教育4679人;开展专项调查7次,形成调查报告7份;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1次,开展重点工程专项预防3个;开展个案预防8个,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3份,提出整改意见30多条,检察建议落实率和反馈率均达到100%。
三、强化诉讼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潮安建设
一是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0件,其中监督立案7件7人,监督撤案2件2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1人。二是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等监督侦查文书27份,依法追诉漏犯6人,追诉漏罪19宗,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34件54人,不起诉5件7人。三是强化审判监督。共向法院发出《量刑建议书》1004份,法院已判决采纳789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件3人。四是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监督。共向办案部门提出诉讼期限预警79件,受理各类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6件,经审查,发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6份并得到采纳,较好地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1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提出收监建议,有关部门已采纳本院建议并予以收监;对8名社区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现象依法进行了纠正。五是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办理各类民行检察案件3件,经审查,发出检察建议1件,促成和解2件。
四、积极探索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促进执法规范化
加强执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办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提升办案质量。严格按照“全面、全程、全部”的要求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高标准建设办案工作区和侦查指挥中心,落实看审分离制度,进一步规范侦查工作。完善侦、捕、诉相衔接机制,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检察委员会的初审和议事、议案程序,进一步加强检察委员会在执法办案中的决策和监督能力。
积极探索诉讼工作新模式。创新简易程序模式,通过简化审案报告和审批程序、集中办理、集中出庭、量刑建议等方式,提高办案效率,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案件共499件662人。加强对实物证据和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的审查和运用,严格把好非法证据排除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41份。
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在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动机及后果的基础上,通过量刑建议对初次犯罪的未成年人建议从轻、减轻或适用缓刑。共办理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刑事案件55件106人。由检察长主持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研究,被省检察院确定为省级检察理论研究课题。
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工作。建设集检务宣传、律师接待、案件快捷查询等“一站式”服务的检务公开大厅,专门设置独立律师阅卷室,并提供复印相关案卷材料的便利条件,共受理诉讼当事人现场案件查询251件,电话查询和咨询约340次,律师阅卷182人次。加大对办案信息和办案流程公开力度,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自9月30日上线以来,已公开法律文书136份,案件程序性信息556条,重要案件信息26条,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联络、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时通报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
五、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综合素能。一是以抓领导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领导班子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领导力和执行力,引导全院干警打牢规范执法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大干警培训培养力度。先后选送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种专项业务培训467人次,同时通过组织干警开展听庭评庭、理论研讨等岗位练兵活动,通过资深检察官帮带青年干警等途径,提高干警履职能力。对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干警,及时给予提拔重用,在区委和区人大的大力支持下,共提拔任命优秀青年干警22人次。三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突出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两个重点,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
加强检务保障,助推科技强检。在省检察院的全力支持下,共投入300多万元购置一大批先进办公、办案设备,建设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系统、机关安保监控系统和办案工作区等基础设施,提高办公办案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检务保障工作受到市院、省院领导的高度肯定。
各位代表,2014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潮安区院被上级检察机关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反贪局、侦监科、公诉科和23位干警分别受到上级检察机关记功、嘉奖的表彰,工作中一些亮点和经验做法受到上级院领导的肯定并在全国、全省和全市检察系统进行推广,其中受到高检院推广2件次,省院4件次,市院9件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领导和各位代表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潮安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级领导和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法律监督力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查办社会影响大的职务犯罪案件仍达不到上级的要求;诉讼监督方式较为单一;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能还需进一步加强;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由省统一管理的司法体制改革面临的任务重等。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力争新的一年取得更大的成绩。
2015年检察工作思路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把学习好、贯彻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好“两个责任”,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进平安潮安、法治潮安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把案件质量关,让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同时要创新方法方式,扎实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强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推进法治潮安建设。
三、规范司法行为,确保检察权依法行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检察权,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坚守法律底线,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深化检务公开,依法将群众最关切、社会最关注的执法办案信息纳入公开范畴,做到阳光司法。
四、稳妥推进检察改革,保障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由省统一管理的司法体制改革是当前检察机关一项重大任务,我院将按照上级院部署,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等相关措施的落实,确保我区检察改革和日常检察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领导下,在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继续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