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扎实推动执行“三个规定”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我院2021年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的情况公布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及时传达上级的文件精神,通过召开党组会、干警大会、警示教育大会、“三个规定”解读辅导会等方式,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行了专题学习,使全体干警进一步认识执行“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强化干警自觉填报。
二、领导带头,主动填报
院领导认真执行“三个规定”相关要求,带头记录填报,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各部室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敢于担当,全体检察人员按照要求,认真、积极、如实地填录和报告。经统计,今年上半年,我院共填报6起重大事项情况报告,涉及人员均非检察人员,经审查,这6起报告均不构成违反“三个规定”。
三、强化监督,营造氛围
以检务督察为抓手,加强对“三个规定”和高检院实施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提醒业务部门和办案人员严格记录、逐案记录,执行“零报告”和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制度。认真做好违反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线索和行为的调查、追责和通报等工作。同时,及时将检察干警贯彻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着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狠抓“三个规定”的执行,持续发力,使“逢问必录”、如实记录成为常态,严格办案纪律,提高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更有信心。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10日